2017-10-30 15:12:06
编辑:唐建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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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意识,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可靠性,保障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和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之规定,定于2017年11月1日在我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鸣放时间
2017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(北京时间)。
二、鸣放范围
东安县城城区。
三、鸣放信号
鸣放防空预先、空袭、解除三种警报信号,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,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。
(一)预先警报信号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,时间为3分钟。
(二)空袭警报信号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,时间为3分钟。
(三)解除警报信号:连续鸣响,时间为3分钟。
四、请全体市民相互告知,到时不要惊慌,保持正常的生活、工作秩序,并熟悉防空警报信号。
特此公告。
2017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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